2025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设计专业录取实施指南
※校规第4章第35条(学生设计专业), 学士运营规定第6章第3节(学生设计专业), 学生自主设计专业运营指南
在校期间, 在完成第一专业课程的同时, 学生在学生设计专业导师的指导下, 设计并进修包含三个以上学科的专业课程(仅限专业课程),修满最低学分(36学分)者,可被认定为第二专业,毕业时授予两个学位的制度。
1. 申请资格
一.被分配第一专业,注册3学期(插班生两学期)以上的2025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生
二.在申请学期,休学生及交换生不可申请
2.申请时间:2025年4月1日(周二)10:00至4月30日(周三)17:00
3. 提交地点:申请学生所属学科(部)及专业行政室
4. 提交材料(项目a~f 请参阅附件“学生设计专业申请表表格”)
a. 学生设计专业申请书 一份。
b. 学业计划书 一份。
c. 学生设计专业进修课程目录 一份。
d. 学生设计专业课程编排同意书(新设的情况下)一份。※ 新增项
e. 学生设计专业委员会会议记录 一份。(该项目请参考第5条”申请方法”的内容)
f. 成绩证明书(请对已进修读的自主设计专业相关课程用荧光笔标记后提交)一份。
5. 申请方法
一.学生设计专业新设志愿者
1)要求所属系(部)长进行咨询,分配学生设计专业导师
2)在学生设计专业导师的指导下设计课程,准备提交材料
3)具备提交材料,提交到所属学科(部)及专业行政室
<新设学生设计专业提交文件>
(①~⑤必须填写并附上“学生设计专业申请书”这样的样式)”)
①学生设计专业申请书(附件1)
②学业计划书(附件2)
③学生设计专业必修科目目录(附件3)
④学生设计专业委员会会议记录(附件4)
⑤学生设计专业课程编制同意书(附件5)-新增
⑥成绩证明(已完成的学生设计专业相关课程用荧光笔等标记后提交)
二.已设立学生设计专业的申请者
1)与学生设计专业主管大学联系,确认申请书及填写内容
2)具备提交材料,提交到所属学科(部)及专业行政室
<已设立学生设计专业提交材料>
(①~③必须填写附上的“学生设计专业申请表格式”)
①学生设计专业申请书(附件1)
②学业计划书(附件2)
③学生设计专业必修科目目录(附件3)
④成绩证明(已完成的学生设计专业相关课程用荧光笔等标记后提交)
※学生设计专业委员会会议记录,判断学生设计专业应聘者是否合格
(附上的“学生设计专业申请书表格”,附件4)由学生设计专业主管大学提交至学士组
6. 录取公布:预计于2025年6月16日(星期一)17:00 通过门户网站(KUPID)-公告栏-公告事项教务日程栏发布。)
7. 注意事项
a. 自2004学号起,根据第二专业义务化规定,学生必须修读第一专业的深化专业、双专业、融合专业或学生自主设计专业中的至少一项。(但本科转学生(插班生)不在此义务范围内)
b. 已被第二专业录取的学生若放弃原录取专业并重新申请,仅限申请一次;若再次申请未被录取,必须修读第一专业的深化专业。
c. 第一专业的深化专业与以往的单一专业制度相似。
d. 当学期通过第二专业选拔的合格者,须在该学期内维持报名资格,并在完成规定程序(如正式学期注册、学分承认、课程指定、选课等)后,才可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第二专业。
e. 合格公布后如在学期中办理休学,将被视为不合格或放弃处理。
2025. 03. 25.
教务学士组